假定嘉義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有十七位委員,則依據「教師法」規定,未兼行政教師的委..-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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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Joy :) 考上國小英語 高三下 (2012/04/09)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五條 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
由機關首長遴聘教師、教育學者、該地區教師組織或分會代表、主管機關
代表、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
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申評會委員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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