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人員應將公眾視為下列何者,才是建構良善社會(good society)的基礎?
(A)利益團體
(B)公民
(C)理性抉擇者
(D)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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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5157), C(524), D(403), E(0) #390444
統計: A(78), B(5157), C(524), D(403), E(0) #390444
詳解 (共 4 筆)
#527896
傅德瑞克森 ( Frederickson ) 乃提出五種不同觀點來加以說明:
1.「多元主義」的「觀點」:→ 「公共」即「利益團體」。 (1)「多元主義」的「政治運作」基本上就是一種「利益團體對政府機關遊說施壓」,以及「利益團體彼此競爭」的「過程」。
(2) 然而這種「公共利益」,大多「只反映」了社會上「優勢團體」或「強勢團體」的「利益」,而「忽略」了「弱勢團體」的「利益」。
2.「公共選擇」的「觀點」:→ 「公共」即「理性」之「選擇者」。
(1)「公眾」會對「政府」的「公共政策」或是對「候選人」的「政見」進行「評估」評估;
(2) 凡是「符合」其「利益」者便加以抉擇(「支持」或是「投票」),此即「理性抉擇者」。
3.「立法」的「觀點」:→ 「公共」即「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
(1) 「民眾」選出「立法人員」以「代表公共利益」;
(2) 「行政人員」執行「立法人員」所「訂定」之「法條」。
4.「服務提供」的「觀點」:→「公共」即「受惠者」。
(1) 所有「接受政府服務」的「民眾」皆屬「受恵者」。
(2) 此一觀點認為「公眾」就是「第一線行政人員服務」的「對象」,亦即「公眾」乃是「接受政府提供直接服務」之「受恵者」,
(3) 例如,接受「公立醫院」醫生診治的「病患」。
5.「公民意識」的「觀點」:→ 「公共」即「公民」。
(1) 所謂「公民意識」是指一種「願意主動參與」並「熱中」於「公共事務」,且對於「憲法」及「立國精神」具備「一定知識」者。
(2) 具有「公民意識」的「公眾」其所「追求」者並「不只」是「個人」的「自利」,其還「兼顧公共利益」。
(3) 將「公眾」視為「公民」,乃是「建構良善社會」(good society)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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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410
(A)利益團體
是多元論觀點 (D)消費者 是公共選擇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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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524
就是老富Frederich在說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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