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公務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監事?
(A)一年
(B)三年
(C)十年
(D)無限制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楊翰傑 (小傑) 國三上 (2016/09/19)
法源是...?
2F
傳說中的翻車魚 小一上 (2016/10/12)

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其主要目的為防止公務員利用其服務公職之機會累積日後轉業之資產,以便日後任職營利事業時循原任公職時之管道或機會,牟取不當利益或取得其他競爭者所無法享有之便利,也就是俗稱的"旋轉門條款"。

3F
? 研一下 (2024/01/21)
ans6012834-65ac861e38e6e.jpg

公務員離職後幾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監事?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