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就超出其應有部分之部分,依民法規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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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1/25)
第 819 條 (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比較】 Q1:共有人處分其應有部分,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Q2: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效力未定(民 §819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