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就超出其應有部分之部分,依民法規定,其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相對有效
(D)效力未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2F
葉立楠 幼兒園下 (2016/06/07)
超出部分是為無權處分,其效力未定。
3F
monkey(106初等) 高三下 (2016/12/04)

#118Ⅰ: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即「效力未定」

4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1/25)

第 819 條 (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比較】

Q1:共有人處分其應有部分,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有效 (民 §819 I)
例如:
你和弟弟一起出錢合買披薩,你有出1/3的錢,吃自己應有部份的披薩,當然有效啊!


Q2: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效力未定(民 §819 II)


4.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就超出其應有部分之部分,依民法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