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記法
故意犯罪......不給付
故意自殺......可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第 23 條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為領取保險給付,故意造成保險事故者,保險人除給與喪葬津貼外,不負發給其他保險給付之責任。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王丁因久病厭世,為領取僅有的勞工保險給付,故意自殺,獲救住院診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