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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無年度 - 第17期 信託業務人員測驗試題【信託法規】#3737 | 科目:信託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無年度 - 第17期 信託業務人員測驗試題【信託法規】#3737

科目:信託法規

受託人因處理不動產信託事務,支出地價稅新臺幣300 萬元,則受託人於尚未從信託財產抵充其支出之地價稅前,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拒絕將信託財產交付受益人
(B)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C)於信託關係終止前,暫時中止管理信託財產
(D)通知稅捐稽徵機關改以受益人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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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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