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被告之住所地行政法院和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皆有管轄權
行政訴訟法§15
因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之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除前項情形外,其他有關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
得由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因不動產之公法上權利或法律關係涉訟者,應由何法院管轄? (A)被告之住所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