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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的補償金額,應由何者查定之?
(A)實施者
(B)地價評議委員會
(C)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
(D)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答案:A
難度: 困難
1F
SAME 高三上 (2014/11/23)
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其因情形特殊有正當理由者,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六個月,並以二次為限。但應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為政府代管或法院強制執行者,實施者應於拆除或遷移前,通知代管機關或執行法院為必要之處理。
前項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在應領補償金額內扣回;對補償金額有異議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2F
Rku. 大二下 (2020/09/14)
第 57 條
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委託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

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的補償金額,應由何者查定之? (A)實施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