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豁免當前的趨勢是:
(A)由國家豁免走向國家行為論
(B)由國家豁免走向外交轄免
(C)由限制豁免論走向放棄豁免論
(D)由絕對豁免論走向限制豁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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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90), C(9), D(308), E(0) #372655
統計: A(41), B(90), C(9), D(308), E(0) #372655
詳解 (共 3 筆)
#893333
我的理解如下,有誤請不吝指教:
絕對豁免→指刑事、行政包括民事上的豁免,在此情形,國家對其國內的外交使節,幾乎不能有任合司法管轄(除非當事人自動放棄豁免等等)。
限制豁免→原則上僅刑事豁免,在此情形,若外交使節因為侵權行為、物權交易等涉訟,該國對外交使節仍有管轄權,得為司法審判。
早期國家豁免理論多採絕對豁免,但現在幾乎各國都將其「限制豁免」明文化,而得以管轄外國使節在該國因民事涉訟。
絕對豁免→指刑事、行政包括民事上的豁免,在此情形,國家對其國內的外交使節,幾乎不能有任合司法管轄(除非當事人自動放棄豁免等等)。
限制豁免→原則上僅刑事豁免,在此情形,若外交使節因為侵權行為、物權交易等涉訟,該國對外交使節仍有管轄權,得為司法審判。
早期國家豁免理論多採絕對豁免,但現在幾乎各國都將其「限制豁免」明文化,而得以管轄外國使節在該國因民事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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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41
一樓說的是外交使節的豁免權,但題目問的是“國家豁免”,意義不一樣的。國家豁免意指國家的行為及其財產或免受他國管轄,寫申論題若寫錯了可是一分也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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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174
依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31條規定,外交代表對接受國之刑事、民事及行政管轄享有豁免。除下列案件外:
一、私有不動產之物權訴訟,但不包括派遣國為使館用途置有之不動產。
二、外交代表以私人身分而為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贈人之繼承事件之訴訟。
三、外交代表於接受國內在公務範圍以外所從事之專業或商務活動之訴訟。
*從上述可條文可得知,外交豁免非絕對,而是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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