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是"新生入學"的條例喔~~題目是說"畢業生造冊"
第 8 條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幼稚園=>國小 六月十五日之前
國小=>國中 七月十五日之前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