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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6年 - 96-2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包括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契稅條例、房屋稅條例)#6765 | 科目: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96-2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包括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契稅條例、房屋稅條例)#6765

年份:96年

科目: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土地合併後,各共有人應有部分價值與其合併前之土地價值相等者,免徵土地增值稅,請問所稱「土地價值」之計算,係以下列何者為準?
(A)土地合併前之公告地價
(B)土地合併時之市場地價
(C)土地合併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D)土地合併前之評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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