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制度主要係補償國家對於人民何種權利予以剝奪之措施?
(A) 財產權
(B) 宗教自由
(C) 工作權
(D) 言論自由
統計: A(13699), B(20), C(77), D(16), E(0) #357869
詳解 (共 6 筆)
14 土地徵收之合法性要件不包含下列何者?
(A)依據職務命令
(B)給予補償
(C)基於公益目的
(D)原則上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
盧妍蓁 國三上 (2016/07/13) 30
國家徵收人民財產時,下列何者非屬必要條件?
(A)應事先獲得人民同意 (B)依據法定程序 (C)給予權利人相當之補償 (D)符合比例原則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佐級鐵路人員考試_事務管理【法學大意】答案:A
關於國家徵收人民土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涉及財產權之剝奪 (B)須因公用目的始得為之 (C)應給予合理補償 (D)應儘速發放補償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3 年 - 103 司法四等 法學知識答案:B
釋字579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定有明文。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對被徵收財產之權利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
簡單講就是公用+公益都可以,他用字用的是"始得",相對排除公益(公益不得),故B選項錯誤。
盧妍蓁 國三上 (2016/07/1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土地徵收的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04 年 - 普考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3968答案:C
A.釋字409>>由法律予以規範 人民之財產權應受國家保障,惟國家因公用需要得依法限制人民土地所有權或取得人民之土地,此觀憲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自明。徵收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即為達成公用需要手段之一種,而徵收土地之要件及程序,憲法並未規定,係委由法律予以規範,此亦有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十四款可資依據。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九款及都市計畫法第四十八條係就徵收土地之目的及用途所為之概括規定,但並非謂合於上述目的及用途者,即可任意實施徵收,仍應受土地法相關規定及土地法施行法第四十九條比例原則之限制。是上開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九款及都市計畫法第四十八條,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尚無牴觸。然徵收土地究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法律就徵收之各項要件,自應詳加規定,前述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各款用語有欠具體明確,徵收程序之相關規定亦不盡周全,有關機關應檢討修正,併此指明。 參考: 徵收是最後迫不得已手段
大橋頭是我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