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違反土地法第一○四條有關優先購買權的規定,以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優先購買權人僅可以請求土地所有人賠償
(B)優先購買權人僅可以請求土地買受人賠償
(C)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請求塗銷土地所有人與第三人間的所有權移轉登記
(D)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請求買受人購買土地上的房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5), B(10), C(508), D(46), E(0) #285655

詳解 (共 3 筆)

#1219081

土地法

第104條(基地優先購買權)

Ⅰ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
Ⅱ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6
0
#455536

104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請求塗銷土地所有人與第三人間的所有權移轉登記
4
0
#520577
土104 物權效力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