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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有使用其土地之權,稱之為:
(A) 抵押權
(B) 地上權
(C) 永佃權
(D) 地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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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112國考上榜) 大三下 (2018/05/13)
民法第 832 條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第 85.....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YU( 112國考上榜) 大三下 (2018/05/13)

民法

第 832 條 

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第 851 條 

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6F
YU( 112國考上榜) 大三下 (2018/05/13)

民法

第 832 條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第 851 條 

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7F
fan 高二下 (2019/09/12)

永佃權 :支付地租為條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進行的沒有期限的耕作和防護的權利。

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有使用其土地之權,稱之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