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在幼兒時期,兒童活動中並未包含大量閱讀或計算,因此這個階段學習障礙都是根據那方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