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是指:具有自治組織權,可針對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的地域團體,依據我國現行憲法 增修條文和地方自治法規的規定,下列哪些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甲)臺灣省;(乙)福建省;(丙)高雄市;(丁) 桃園縣中壢市;(戊)台北市信義區。 
(A)甲乙 
(B)甲戊 
(C)丙丁 
(D)丁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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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 C(225), D(22), E(0) #444748

詳解 (共 1 筆)

#3870188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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