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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外國人因違法事由,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收容,該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期間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何種救濟?
(A)收容申訴
(B)收容抗告
(C)收容訴願
(D)收容異議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呂筱蕙 國三上 (2012/02/22)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8 條 第 3
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七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
2F
victo 國三下 (2016/08/03)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已修正,第38-2-I: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對第38-I暫予收容處分不服者,得於受收容人收容處分書後暫予收容期間內,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像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其以言詞提出者,應由入出國及移民署作成書面紀錄。

外國人因違法事由,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收容,該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