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為使受託人代為訴訟,將其財產權以信託為名移轉於受託人所有,試問其信託行為之效力為何?
(A)其信託行為無效
(B)其信託行為有效,但不得對抗第三人
(C)其信託行為有效,但委託人得隨時終止
(D)其信託行為有效,但委託人得撤銷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51), B(110), C(25), D(31), E(0) #157227

詳解 (共 1 筆)

#828921
信託法第5條
信託行為,有左列各款之一者,無效
1其目的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2其目的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3以進行訴願或訴訟為主要目的者
4以依法不得受讓特定財產權之人為該財產權之受益人者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