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遭鄰居家犬攻擊後,母親為子女出氣,打傷該犬時,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母親對犬主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母親對犬主最多僅負四分之一之損害賠償責任
(B)母親對犬主僅負二分之一之損害賠償責任
(D)母親對犬主不必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02), B(40), C(36), D(185), E(0) #221124

詳解 (共 6 筆)

#314559
第 339 條
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55
3
#352076

因為題目是說:母親為子女出氣,打傷該犬

顯然不是因為正當防衛 或是緊急避難的行為

20
0
#340427
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嗎??

因為他沒有說是不是當下??
4
2
#1889028
出氣
(共 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1222740
法條?
2
1
#5369709
對象是人以外若受攻擊還手主張應該是緊急避...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