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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郵政法規(外勤)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寄件人聲明拋棄之郵件,依規定稱為:
(A)無法投遞郵件
(B)視為無法投遞郵件
(C)無著郵件
(D)視為無著郵件。


答案:D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shasha. Zeng 國三上 (2013/06/13)
考那麼細....是不是要人整.....看完整詳解
11F
游冠軒 大一下 (2019/02/25)

郵件處理規則 第五十八條

無著郵件,由中華郵政公司指定之郵局拆閱處理,能獲知寄件人地址者,即將原件裝入特製封套,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者,依下列規定處理:n
一、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無價值或不得為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屆滿查詢期限一個月後銷燬之。其性質易於腐壞或不能久存者,得由郵局隨時銷燬之。 n
二、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有價值或得為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 滿三年無人認領者,即變賣之;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 量有消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並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為止。n
前項退還寄件人之郵件,原件為欠資郵件或按規定應補付郵資差額或另付資費者,於投交時向寄件人收取。 n


寄件人已聲明拋棄 就不用經上述程序 直接處理 所以要"視為"無著郵件

12F
林宇 研二下 (2022/04/27)
寄件人聲明拋棄之郵件,依規定稱為:

 (A)無法投遞郵件 

 (B)視為無法投遞郵件 

 (C)無著郵件 

 (D)視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
13F
你被離婚,務必要振作。 研二下 (2023/12/18)

郵件處理規則 
民國 111 年 05 月 27 日修正

第 58 條
無法投遞或依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郵局招領揭示一個月,屆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之郵件,依規定稱為: (A)無法投遞郵件 (B)視為無法投遞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