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D選項怎麼救濟?
如果是公務人員,是復審再行政訴訟。
如果非公務人員呢?例如政務官,或是上述王前院長把洪前副院長免職的情形,如何處理?
簡易的想,
公務人員-->經過國家考試、銓敘審定的人員
公務員-->需從事公務相關事務、符合法規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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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行政 事務官
再跟簡單的區分一下,
政府有三大類員工 : 軍公教
軍、教,還有政務官--->公務員
公--->公務人員
對於下列何者不服時,非依訴願程序請求救濟? (A)監察院對於未依法申報財產之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