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法或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它基於對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觀察,把性質或關係歸結到類型;或基於對反覆再現的現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觀察,公式表達規律。例如,使用歸納法在如下特殊的命題中:
推斷出普遍的命題如:
在傳統的亞里士多德邏輯中,演繹推理(英語:deductive reasoning)是「結論,可從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實,「必然的」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這區別於溯因推理和歸納推理,它們的前提可以預測出高機率的結論,但是不確保結論為真。
「演繹推理」還可以定義為結論在普遍性上不大於前提的推理,或「結論在確定性上,同前提一樣」的推理。
小華認為「我詛咒了小明,小明生病了,這是我詛咒的結果」,如此表達了小華認知思考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