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共計有 (A)八章六十條 (B)九章五十四條 (C)八章五..-阿摩線上測驗
4F swimfish 大二下 (2019/04/11)
法規名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27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編章節---第 一 章 總則 § 1第 二 章 教保服務機構設立及其教保服務 § 7第 三 章 教保服務機構組織與服務人員資格及權益 § 15第 四 章 幼兒權益保障 § 25第 五 章 家長之權利及義務 § 30第 六 章 教保服務機構管理、輔導及獎助 § 37第 七 章 罰則 § 45第 八 章 附則 § 55 還是-------第 八 章 附則第 55 條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之公立托兒所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 准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已依本法改制為幼兒園者,其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幼兒之班級,至遲應於一百十四年八月一日起符合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 每班... 查看完整內容 |
5F 成為教室的主人 大四下 (2021/06/04)
此題應刪除 法規已更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31 已改成『八章/59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