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由下列那一機關核准之?
(A)總統府
(B)行政院
(C)中央主管機關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32), C(227), D(27), E(0) #440773

詳解 (共 3 筆)

#1245216

土地徵收條例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於核准【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後,應將原案通知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

4
0
#735406

13

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由需用土地人擬具詳細徵收計畫書,並附具徵收土地圖冊或土地改良物清冊及土地使用計畫圖,送由核准徵收機關核准,並副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為前項之審核,應審查下列事項:

2
0
#1221621

土地徵收條例

第13條


Ⅰ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由需用土地人擬具詳細徵收計畫書,並附具徵收土地圖冊或土地改良物清冊及土地使用計畫圖,送由核准徵收機關核准,並副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Ⅱ中央主管機關為前項之審核,應審查下列事項:
一、是否符合徵收之公益性、必要性及是否適當與合理。
二、需用土地人是否具有執行該事業之能力。
三、該事業計畫申請徵收之土地是否符合現行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國土計畫。
四、該事業計畫是否有助於土地適當且合理之利用。
五、該事業計畫之財務評估是否合理可行。
六、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提出之安置計畫是否合理可行。
七、其他依法應為或得為審查之事項。
Ⅲ需用土地人有第二十七條但書之情形者,應一併載明於徵收計畫書送交審核。
Ⅳ中央主管機關收受第一項申請後,視需要得會同利害關係人進行現場勘查並作成勘查紀錄。勘查紀錄作成後應於十四日內寄送利害關係人。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