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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的效力如何?
(A) 得撤銷
(B) 得解除
(C) 有效
(D) 無效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小承 大四下 (2017/04/08)
第三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看完整詳解
1F
Carrie 高三下 (2016/12/27)

意圖不當得利之事,基本上均讓他無效。

3F
帥秉拼三等中 大二下 (2017/06/01)
第 37 條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

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的效力如何?(A) 得撤銷 (B) 得解除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