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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
(A)以命令為準則性之規定
(B)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C)以法律為細節性之規定
(D)以命令為綱領性之規定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jone 小六下 (2019/04/25)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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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 (A)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