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戒嚴時期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於何年已廢止?
(A)民國七十六年
(B)民國七十七年
(C)民國八十年
(D)民國八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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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5), B(82), C(674), D(185), E(0) #350170

詳解 (共 6 筆)

#420037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的附屬條款。該條款是由國民大會所制定,並且在動員戡亂時期優於《憲法》而適用。該《條款》於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直到1991年經國民大會決議及總統公告才於同年5月1日廢止,共施行43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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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3613

35年 憲法通過

36年 憲法公布、施行

37年 制定動員戡亂臨時條款

38年 戒嚴--76年 解嚴(蔣經國)     

80年 終止動員戡亂並且第一次修憲  (李登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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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752
是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於1949年5月19日頒布的戒嚴令,內容為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中原標準時間)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至1987年由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起解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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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183
解嚴是76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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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700
記成解嚴......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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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631
81年 金門、馬祖解嚴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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