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於青少年的不良行為的處理,會考量破壞生活 利益的事實、犯罪的背景因素,並積極提供適當的協 助與輔導,因此特制定《少年事件處理法》以教育方 式矯治其偏差行為,給予少年自新機會,達成社會教 育功能。關於上述法令的內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法所稱之少年是指年滿14 歲以上,未滿18 歲者
(B)少年犯不得處死刑、無期徒刑、緩刑或假釋等處罰
(C)由少年法院的法官專責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審理
(D)本法包含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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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42), C(29), D(336), E(0) #206960

詳解 (共 6 筆)

#183414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4條

調查及審理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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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48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二條
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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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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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21

C錯在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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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22

是不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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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1642
A.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
(共 6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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