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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我國憲法所列舉中央與地方事權外,依據憲法第111條,剩餘權的劃分原則為何?
(A)未列舉事項歸中央
(B)未列舉事項歸省
(C)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
(D)未列舉事項歸省與縣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1/10/13)
第 111條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 ,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我國憲法所列舉中央與地方事權外,依據憲法第111條,剩餘權的劃分原則為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