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所實施的那一項保險制度中,要求被保險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限制?
(A)就業保險
(B)全民健康保險
(C)勞工保險
(D)公教人員保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1), B(186), C(45), D(162), E(0) #171466
統計: A(621), B(186), C(45), D(162), E(0) #171466
詳解 (共 6 筆)
#252993
B錯的原因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一、最近二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參加本保 險前六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參加本保險時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下列人員: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
(五)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除前條規定者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
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C錯的原因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D錯的原因本保險之保險對象包括下列人員︰一、法定機關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
二、公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
三、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之有給專任教職員。
19
0
#154018
| 就業保險法 第 5 條 |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 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 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前項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 一、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二、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三、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 證之雇主或機構。 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 |
14
0
#153583
| 第 8 條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 一、最近二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參加本保 險前六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參加本保險時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下列人員: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 (五)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 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而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 已出國者,於施行後一年內首次返國時,得於設籍後即參加本保險,不受 前項第一款六個月之限制。 |
第 8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
一、最近二年內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參加本保
險前六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二、參加本保險時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下列人員: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
(五)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
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而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
已出國者,於施行後一年內首次返國時,得於設籍後即參加本保險,不受
前項第一款六個月之限制。
3
0
#1036817
謝謝解答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