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鐵路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按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鐵路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致受害人(非旅客)受傷(非重傷),而能證明其事故之發生,非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且非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對於受害人之受傷,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其發給最高金額為新臺幣:
(A)四十萬元
(B)八十萬元
(C)五十萬元
(D)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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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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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Chen 國三下 (2013/06/01)
一、非因受害人之過失所致者: (一)受害人為旅客,其死亡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其 重傷者,最高金額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其非重傷.....看完整詳解
4F
5F
ranger 大四下 (2018/07/14)

第4條


  鐵路行車或其他事故之發生,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受害人死亡或傷害之卹金或醫藥補助費,除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予發給外,其應酌給之最高金額如下: 
  一、受害人為旅客: 
  (一)死亡者,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二)重傷者,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 
  (三)受重傷以外之傷害者,新臺幣四十萬元。 
  二、受害人非旅客者,依前款規定金額減半辦理。
6F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 研一上 (2021/03/25)

死亡 重傷 非死亡

250 140 40

非旅客--一半

按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鐵路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致受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