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教育優先區,所隱含之「積極差別待遇」的概念係屬 (A)適量公平 (B..-阿摩線上測驗
1F Yochi Hsu 高一上 (2012/06/22)
對於教育公平概念的闡釋,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把教育公平分為水平公平、垂直公平、代際公平等三類。水平公平是指對於相同的人給予相同的對待;垂直公平是指對於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對待;代際公平是確保上一代的不公平待遇不全然延續到下一代。
第二種是把教育公平分為起點的公平、過程的公平,以及結果的公平。起點的公平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相同的入學機會;過程的公平是指入學之後受到相同的教育待遇;結果的公平是指不同人學業成功的機會相同。1970年代,美國學者柯曼(J, Coleman)在起點、過程、結果之外,另外增加就業公平的觀點,主張相同教育結果的學生,不因不同身分與背景而影響就業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