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於七十七條規定,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之解決,或地方同級政府之爭議由監督機關解決之規定。
1.中央與地方權限之爭議:由立法院解決。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育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2.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3.縣間、鄉(鎮、市)間之爭議: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
解決之。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執時,應如何處理? (A)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