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數人共有者,在下列何情形下,始得實行其抵押權?
(A) 唯有經全體共有人同意
(B) 唯有各共有人之原債權均確定後
(C) 唯有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且各共有人之原債權均確定後
(D) 經全體共有人同意或各共有人之原債權均確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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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38), C(138), D(441), E(0) #170336
統計: A(44), B(38), C(138), D(441), E(0) #170336
詳解 (共 4 筆)
#217133
| 第 881-9 條 | 最高限額抵押權為數人共有者,各共有人按其債權額比例分配其得優先受 償之價金。但共有人於原債權確定前,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共有人得依前項按債權額比例分配之權利,非經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不得 處分。但已有應有部分之約定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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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70
根本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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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14
我看到比較相關的法條好像是
民法 第881-9條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共有)
< /物權/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
可是我仍舊不太瞭解
有人可以幫我解說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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