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離(調)職時,須辦理交代,至於須把交代辦好的時間,是離(調)職後的幾日?
(A) 5 日內
(B) 1 週內
(C) 10 日內
(D) 1 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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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3), B(19), C(113), D(17), E(0) #385624

詳解 (共 2 筆)

#2381495
商業會計法修正日期民國10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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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7323

商業會計法第5條 :

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置會計人員辦理之。

公司組織之商業,其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在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在有限公司,應有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應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之同意。

前項主辦會計人員之任免,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會計人員應依法處理會計事務,其離職或變更職務時,應於五日內辦理交代。

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得委由會計師或依法取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資格之人處理之;公司組織之商業,其委託處理商業會計事務之程序,準用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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