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01.11.26)第十條: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這是新法唷!但不知為何99的會有這條= =
有關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敘述,下列何者為非?(A)資 賦優異學生亦須擬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