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表意人無過失 (B)須其..-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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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hyotoku317 小一上 (2014/04/23)
請問法條上或法典上都沒有出現"信賴利益"的形容,如何能解釋"信賴利益"對而"履行利益"則非,就字義解"信賴利益"亦概括"履行利益"~因為信賴後才會去履行不是嗎?故"負信賴利益"即亦包括"負履行利益".此題很有辯論空間.因法條上無明文"應負(信賴利益)賠償責任"○ 同一張試卷的另一個考題: 下列關於意思表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因錯誤而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應負履行利益的賠償責任 (B) 詐欺或脅迫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C)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D) 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均不得以之對抗善意 答案是C, 而A就又被解釋錯在"履行利益"; 同一張地特五等民法試題就出了兩次有此爭議的答案,這會是考選部所稱"聯合出題"情形嗎? | ||||
9F Lina Rain L 大一上 (2014/09/10)
區別: 1.原則: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2.詐欺或脅迫由第三人實施時: A、詐欺: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 脅迫:不論相對人是否明知、或因過失而不知,均得撤銷 B、詐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即第三人主張有效時,不得主張意思表示已撤銷而無效! 脅迫:其撤銷得以之對抗惡意、或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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