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事訴訟中「訴訟參加」的敘述,何者有誤? (A)參加人係以自己名義為訴訟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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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3)
CH2 總則 第二章 當事人 重點: 參加訴訟 民事訴訟中「訴訟參加」? 參加人≠當事人 本件被告主張其如受敗訴判決,訴外人即被繼承人張玉花全體繼承人之法律上地位將受有損害及不利益,聲請本院告知訴外人即張玉花之全體繼承人參加訴訟,而繼承人Micahel Zhung受告知後,並於110年12月8日具狀向本院為訴訟參加之聲請並於111年1月10日補正缺漏之原告姓名,核與民事訴訟法第65條、第58條第1項規定相符,應予准許。(A)參加人係以自己名義為訴訟行為,但仍非當事人 (C)訴訟參加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為之 (B)受告知訴訟人不為參加或逾時者,視為於得行參加之時已參加訴訟 第67條(告知訴訟之效力) ﹝1﹞受告知人不為參加或參加逾時者,...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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