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郵政法 所以會...
郵政法 第48條
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
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
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
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郵政法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被引用條文郵政法第二十二條 1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2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第二十四條 1 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 一、地面...
郵政法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被引用條文郵政法第二十二條 1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2 郵件無法投遞,應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第二十四條 1 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 一、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 二、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 2 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投遞規定辦理。
有關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相關事項之規則,其訂定程序下列何者為正確?(A)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