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入移法 第 81 條
主管機關受理第六十二條之申訴,認定具有違反該條規定情事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立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有關禁止對居住於臺灣地區的人民為歧視行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列舉規定,任何人不得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