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立法院審議法律案程序中「一讀會」的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讀會由..-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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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JHIHZUN WU 大三上 (2022/02/08)
有點看不懂 第8條第二項但書意思不就是可以逕付二讀嗎?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有出席委員提議,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