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有關郵件之收件地址及投交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件書寫機關、學校名稱為收件人者,以該機關、學校為收件地址
(B)郵件書寫公司負責人為收件人者,以負責人通訊地址為收件地址
(C)以機關、學校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學校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
(D)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妖妖夢 高三下 (2014/10/09)
以其機關或機.....看完整詳解
2F
amanda 國三下 (2015/01/03)
第四十七條  
  郵件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事務所或其他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或機構)或其負責人、員工、居住人為收件人或寄由其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
前項機關或機構之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得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
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3F
土豆 高三下 (2015/09/13)

第四十七條  郵件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事務所或其他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或機構)或其負責人、員工、居住人為收件人或寄由其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

            前項機關或機構之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得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

            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4F
必上 高二上 (2018/02/28)

郵政處理規則  #47  48

有關郵件之收件地址及投交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件書寫機關、學校名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