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僅負有限責任,依公司法的規定,其所負的責任係以下列那一種標準為限?
(A)所認股份
(B)所分配的股息
(C)出資額
(D)所分配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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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6), B(112), C(2378), D(25), E(0) #196301
統計: A(936), B(112), C(2378), D(25), E(0) #196301
詳解 (共 6 筆)
#478298
公司法第 2 條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
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
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
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
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
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
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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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640
有限公司並沒有股份/股息。
[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股份/股息
[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股份/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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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928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
有限公司((((就其出資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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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34
看到股東下意識選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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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4
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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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486
我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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