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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某乙之住所在台中市,某日開車到嘉義訪友,途經彰化時不慎撞傷住所於台南之某甲,導致甲骨折受傷。若某甲欲對某乙提起訴訟,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問下列那二個法院有管轄權?
(A)台中地方法院與嘉義地方法院
(B)台中地方法院與彰化地方法院
(C)彰化地方法院與嘉義地方法院
(D)台中地方法院與台南地方法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David鄭 大三下 (2016/02/07)
補充...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一項: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居所或所在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周育任 國二上 (2014/04/28)

1

1以原就被,居所地法院<住所地法院

2在外國享有治外法權之中華民國人,以中央政府所在地視為其住所地。

15

侵權,得由行為地法院管轄

請求損害賠償涉訟者,得於

1受損船最初到達,

2加害船被扣留地、或加害船籍法院管轄。

6F
丸子 大四下 (2022/11/23)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某乙之住所在台中市,某日開車到嘉義訪友,途經彰化時不慎撞傷住所於台南之某甲,導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