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僑生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回國就讀,其報考大學參加考試分發入學,則其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原始總分如何計算?
(A)。增加百分之十計算
(B)。增加百分之二十計算
(C)。增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D)。增加百分之三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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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30), C(210), D(5), E(0) #171652
統計: A(31), B(30), C(210), D(5), E(0) #171652
詳解 (共 1 筆)
#1571093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10 條
依第六條或前條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
三、大學:
(一)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
之二十五計算;其未達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進入臺師大僑生
先修部就讀,錄取標準由臺師大僑生先修部定之。
(二)參加考試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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