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基本法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不包含何者?
(A)各校行事曆的訂定
(B)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C)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D)以上皆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70), B(12), C(6), D(172), E(0) #116507

詳解 (共 1 筆)

#75783

名  稱

教育基本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5 12 27

 

9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