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文書單位綜合稽催事項,下列案件應予個案管制或處理?
(A)協調解決有關稽催作業共同性問題
(B)檢討稽催作業缺失,提請改進
(C)檢討稽催成果
(D)經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展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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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0), B(238), C(53), D(1615), E(0) #413847
統計: A(170), B(238), C(53), D(1615), E(0) #413847
詳解 (共 4 筆)
#649993
三十八、機關文書單位綜合稽催:
(四)下列案件應予個案管制或處理:
1、經機關首長或幕僚長核准展期案件。
2、逾處理時限30日以上尚未結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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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997
三十九、專責管制單位:
(一)協調解決有關稽催作業共同性問題。
(二)檢討稽催作業缺失,提請改進。必要時會同有關人員實施抽查。
(三)對逾處理時限30日以上案件,作個案分析與管制處理,防止積案發生。
(四)檢討稽催成果,每月提報1次。
(一)協調解決有關稽催作業共同性問題。
(二)檢討稽催作業缺失,提請改進。必要時會同有關人員實施抽查。
(三)對逾處理時限30日以上案件,作個案分析與管制處理,防止積案發生。
(四)檢討稽催成果,每月提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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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745
.機關文書單位綜合稽催,須掌握全機關待辦案件之資料,每週提報1次,並予紀錄
這與樓上(四)是講一樣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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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2601
三十八、機關文書單位綜合稽催:
(一)掌握全機關待辦案件之資料,每週提報 1次,並予紀錄,如
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二)掌握全機關陳判未結案件資料,定期對陳核至首長、副首長
及幕僚長等尚未批核案件之停留日數及件數進行統計並分送
轉陳參閱,俾提醒加速案件陳判流程。
(一)掌握全機關待辦案件之資料,每週提報 1次,並予紀錄,如
逾處理時限30日時,應即提請專責管制單位作個案分析。
(二)掌握全機關陳判未結案件資料,定期對陳核至首長、副首長
及幕僚長等尚未批核案件之停留日數及件數進行統計並分送
轉陳參閱,俾提醒加速案件陳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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