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二十九、新建房屋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備文檢具地籍圖謄本、土地所有權狀或登記謄本、建造執照申請書、平面圖(
包括位置圖)及設計圖各三份,向當地工務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建造執照後,始 可動工營建。
(二)建築工程完竣後,向當地主管工程機關,請領房屋使用執照。 (三)房屋使用執照核發,建築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應即向該管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機關新建房屋向當地工務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建造執照時,必須準備下列何種文件?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