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有關侵權行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B)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應依人數平均分攤損害賠償責任
(C)無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不論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五年者亦同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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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 185 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
未解鎖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