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規定,法人之目的或其行為有違反法律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阿摩線上測驗
8F 夢想起飛 高一上 (2015/05/15)
轉貼 1.依民法第26條規定: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故可知,除了專屬於自然人之人格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及身體上之自由權)、身分權(親權、家長權、法定繼承權)及以人之身體勞務為給付之債務外,其他財產權上之權利義務則與自然人同。名譽權、信用權及姓名權法人亦享有之。 2.依最高法院六二年台上字第二八0六號判例謂: 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名譽遭受侵害,無精神上之痛苦可言,登報道歉已足回復其名譽,自無依民法第一九五條第一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餘地。 依照上開判例故可知,法人不像自然人一樣,得在其人格權受侵害時可請求慰撫金,只作一些象徵性的動作來補償其所受之侵害而已!!! |
9F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5/05)
補充-人格權有哪些 有生命權(民法§192+民法§194)身體權(民法§193+民法§195)健康權(民法§193+民法§195)名譽權(民法§195)自由權(民法§195)姓名權(民法§19)隱私權(民法§195)信用權(民法§195)貞操權(民法§195)其他人格法益(民法§195) 等等~~~ google 權利的種類 可以看到某高手無私地分享!! 請大家傳遞這份無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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